阳江市妇幼保健院5月1日起将全面启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根据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我省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的通知》(粤财综[2020]56号)要求,医疗机构要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使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自行下载打印作为报销原始凭证使用。
我院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票据系统。系统全面启用后,我院将不再提供纸质医疗收费票据。
如需现场打印电子票据,可凭收费处提供的缴费凭证到门诊一楼大厅自助机扫码打印;如您在我院登记的手机号码有变更,请及时到收费窗口办理变更登记,以免影响电子票据获取。
下载电子票据操作流程
1微信扫缴费凭证二维码
2点击“领取票据”
3点击“完成”
4等待获取票据信息
5.收到票据信息提醒,
直接点击信息查看
(也可以通过微信“卡包”查看)
6点击“查看票据”
7长按票据可直接保存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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