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要怎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
换发、补发
这些办理流程都有什么不同?
下面,我们为各位家长送上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帮助您轻松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特殊情况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1.严格执行实名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要出具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经核对入院时的信息(夫妇双方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无误后再办理。如夫妇使用虚假证件办理入院或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将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注意事项:①父亲、母亲的姓名要按照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资料如实填写;②年龄必须填写实足年龄;③婴儿姓名要提前拟好,一旦填写确认不得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按产妇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内容打印,一经打印,内容一律不予更改。如果领证人擅自更改《出生医学证明》的某项内容而导致该《出生医学证明》失效,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与院方无关。
4.《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产妇要在住院期间认真填写好,并于出院前交到本院住院部五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上粤省事小程序申请现场领取或邮寄到家。
5.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产妇住院结算发票,原则上领证人必须是小孩母亲,如委托第三者(包含小孩父亲)领取要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特殊情况首次签发
特殊情况首次签发包括:①母亲未婚办理单亲;②母亲失联父亲申请办理单亲;③父母亲信息与入院登记不符;④新生儿随母亲姓;⑤父母亲无法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等非正常情况。
特殊情况首次签发需提供的材料:①首次签发登记表;②特殊情况首次签发审批表;③申请人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亲办证要提供)、离婚证或未婚声明(单亲办证要提供);④申请人书面声明;⑤亲子鉴定(按情况提供);⑥其他佐证(相关部门证明、和本院分娩记录等资料)。
特殊情况首次签发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
换发是指签发机构为因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①无法进行出生登记的;②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失效;①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真实的;②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③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补发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④出生医学证明因撕损等原因导致重要信息缺失的;⑤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需提交的材料:①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②换发证明材料:户籍部门证明、亲子鉴定、相关部门的笔录材料;③新生儿母亲书面申请;④其他佐证材料(住院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补发是指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暂不支持网上申领)。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需提交的材料:①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②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③登报遗失声明。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办理流程
办证、领证时间地点
首次办证地点:阳江市妇幼保健院(阳江市江城区富康路126号)住院部5楼出生证办理处。
现场领证地点:门诊部三楼儿童保健科出生证发放处。
领证时间:星期一、三、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662-8896966
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入学入托、出国留学、移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