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调研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妇幼保健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我院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名,负责我院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我院审查、修订或草拟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契约等法律文书,参与较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提供处理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等法律服务。
(三)项目服务时限: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三)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响应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其他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报价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
(三)报价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响应文件一式五份,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6.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7.供应商概况;
8.报价表(格式自拟);
9.服务方案。
五、递交方式及要求
(一)请参与调研的公司在调研时间内将参与调研需提交的资料,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将纸质材料递交至阳江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质量监控科(科教楼二楼),逾期恕不受理。
(二)报名时递交的资料需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调研文件资料需进行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需提交的资料(须按第四条第四款的顺序排列)用档案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没有按要求密封作无效调研资料,并在档案袋正面按如下格式进行标注:
1.项目名称:阳江市妇幼保健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2.公司全称(盖章):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二)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2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富康路126号阳江市妇幼保健院科教楼医疗质量监控科
(四)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662-8896866
附件1: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附件2: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