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医院动态>信息公告

告 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5日 点击数:1,520 字号:

告  示

尊敬的各位参保人:
      根据《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17]152号)要求,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门诊诊查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内公立医院发生的门诊诊查费,不分医院级别,按每人/次定额3元的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支付,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和住院统筹封顶线范围。
      二、自2017年7月15日起,凡持本市社会保障卡或医保本(住院手册)到我院就诊的参保人,门诊诊查费的报销按每人/次3元标准即时结算,具体调整见下表。(以当次诊疗为准,不予补办)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价 格

(元)

自费病人

医保病人

报销

自付

普通门诊诊查费

3

6

6

3

3

副主任医师诊查费

6

10

10

3

7

主任医师诊查费

8

12

12

3

9

急诊诊查费

6

10

10

3

7

名专家诊查费

40

100

100

3

97

挂号费

1

并入诊查费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7月14日
 
更多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