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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颗粒需求调研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 点击数:190 字号: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颗粒需求调研公告

 

    为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我院拟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项目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药颗粒

 1.项目名称:阳江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医院拟采购中药颗粒供应服务。

 3.供货期:二年

     4.数量及规格:见附件1

   5.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要求:中药配方颗粒要求为国家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响应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5、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供应商资质。 

 三、项目要求

   1、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需求要求。

   2、报价应包括:货物、配送、质保期服务等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17:30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政寄送(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电子版需刻录光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3)。

  4)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5)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相应供应商资格,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7)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阳江市富康路126号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2、联系人:梁先生

  3、联系电话:0662-8899566

附件1 中药颗粒价格调研表.xls

附件2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doc

附件3 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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